今年汛期中,信阳水文局配合信阳市和罗山、光山两县水行政执法和采砂管理有关部门,对竹竿铺水文站测验断面附近的非法采砂活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河道原状。联合执法行动取得明显效果,目前,违法采砂活动已停止,河道原状恢复正在进行。
因竹竿河两岸分属罗山县和光山县,管理难度较大,为防止违法采砂行为反弹,8月17日,信阳局组织水政监察执法人员在河道两侧水文测验断面500米处各矗立一块醒目标识牌,通告内容为《河南省水文条例》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水文测验河段的保护范围为水文基本测验断面上、下游各五百米,在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影响水文监测和危害监测设施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挖沙、淘金等活动。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按照规定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通过进一步地宣传,起到告诫和警示作用,确保能持续有效地禁止在水文测验河段的保护范围内进行非法采砂活动。(信阳局薛运宏)